动辄几百几千元甚至万元以上的创新药,到底值不值这个价?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通知,在部署2023年的国家集采和价格管理工作时,首次提出了“新批准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要求参照国产新冠药物的定价规则,探索、完善新批准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并确定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四川等6省(市)要做好首发价格受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等工作。这意味着,药品企业将被要求公布新药各项成本,为新药定价、医保谈判提供依据。(摘编自《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