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晚辈争房产

2023年3月13日

    上海的刘老伯终身未婚,无儿女。他于2018年去世,留下一套房产。此前,其父母、三位兄弟姐妹均离世。为了这套房子的分配问题,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外甥女婿、外甥媳妇等7人,将刘老伯的侄女朱女士起诉至上海浦东法院。

    原告诉称,刘老伯生前未留下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去世时亦无第一、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原告、被告共同对其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根据《继承法》等相关规定,可分享刘老伯全部遗产。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时,本案尚在审理中。《民法典》新增设了一条“侄甥代位继承”制度。原告于是变更诉请,请求法院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对刘老伯的房产予以分割。

    3月8日,上海浦东法院表示,日前,该院通过对当事人进行《民法典》新设制度——侄甥代位继承制度的解释与阐明,成功调解了这起案件。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涉案房产由7名原告中的两人,即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共有,同时,两人支付朱女士继承所得份额的折价款共计40万元。至于7名原告之间的遗产分配,由其按内部协商方案自行妥善解决。

    上海浦东法院介绍,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本案中,被继承人遗产应适用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了侄甥代位继承制度,通常适用对象可能包括未婚未育的单身人士、丁克家庭、失独又无孙辈(外孙辈)的家庭。(摘编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