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5月25日 星期四
- 社长:赵宝泉 总编辑:周钢
多地商家因“最终解释权”被罚
2023年5月25日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不少消费者对这句话心存疑虑,最终解释权真的能归商家所有吗?近期,已有多地商家因其代金券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被调查。 据河北秦皇岛市市场监管局消息,日前,秦皇岛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秦皇岛市某某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对其经营场所提供的“某某至尊体验卡 299元超值体验”美容项目进行说明时,使用了“最终解释权归××美容会所”的内容。因此举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该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相关违法行为,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此前,浙江瑞安市市场监管局莘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于今年3月对辖区一家餐饮店立案调查,起因也是该餐饮店代金券的使用说明中出现了“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字样。 据媒体报道,因为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而被处罚的商家并不少。光是2022年,浙江宁波、东阳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就对多个在促销活动中宣称“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商家开出了数张罚单。不过,类似做法目前仍被很多商家采用。5月22日,一家体检机构发到社交平台的促销海报上,就用细小的字备注“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立表示,诸如“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内容,显然属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从行政违法的角度来看,涉事商家的行为直接触犯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而在民事纠纷中,结合司法实践,经营者以其享有最终解释权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通常也不予支持。(摘编自《华商报》《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