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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日

    ●近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其中增加“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此前,浙江温州、嘉兴等地已立法对行人过马路看手机现象予以禁止,违反者处警告或罚款。去年11月,河南立法禁止行人“低头玩手机”过马路,违者最高可罚200元。(摘编自《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