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7月27日 星期四
- 社长:赵宝泉 总编辑:周钢
禁用“生鲜灯”很有必要
2023年7月27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办法》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与公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来得及时,并且很有必要。 生活中,不少消费者都有这样的体会:在超市、菜市场灯光下看着水灵的蔬菜,买回家后却发现并不新鲜。眼下,“生鲜灯”在各地超市、菜市场中被普遍使用,进而形成了一种营销套路。 事实上,无论农产品质量如何,使用“生鲜灯”本身就容易误导消费者。商品的真实色泽属于消费者的知情权范畴,经营者有义务予以真实呈现。使用“生鲜灯”,改变了农产品的原本色泽,影响了消费者的感官判断,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禁用“生鲜灯”,既是重要的依法纠偏,也是必要的制度堵漏。新办法施行前设置了几个月的过渡期,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认识到“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逐步摒弃这种“美颜神器”。(河南漯河 张淳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