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7月27日 星期四
- 社长:赵宝泉 总编辑:周钢
“门诊统筹药店”大幅增加
2023年7月27日
自今年2月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推动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以来,各地陆续制定了不同的实施方案,“门诊统筹药店”落地进程在近几个月内大幅提速。这不仅让药品零售行业获益颇多,也为广大参保人员购药提供了便利。 “门诊统筹药店”已超4万家 国家药监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零售药房总数为62.3万家,平均每家零售药房的服务人群为2265人,药品零售行业已整体达到一定的规模。 今年2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参保人员凭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可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此后,各地“门诊统筹药店”加速落地。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中旬,4万多家药店已纳入医保统筹管理。就在近日,河南省确定120家省直定点零售药店开通职工门诊统筹服务,提供门诊统筹直接结算服务。从目前来看,湖北、江西、陕西、湖南、内蒙古、浙江是开通“门诊统筹药店”较多的省份,湖北纳入统筹管理的药店更是超过了1万家。 各地实施细节有所不同 具体到各地,对纳入门诊统筹定点药店的要求略有不同。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规定,除了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提出申请外,已开通“双通道”购药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也可直接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河北省要求,申请门诊统筹的药店不仅定点资格在2年以上(近2年无违规),且门店上年度考核评分至少90分。 “门诊统筹药店”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方面,各地也有所区别。比如湖南、山西等地不设起付线。广东广州市规定按开具外配处方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支付比例支付,并纳入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还引入“按人头付费”支付结算制度(向医疗机构端看齐),即医保部门根据医院在一定时间内为签约参保人提供的门诊服务总人数和平均每人补偿标准,拨付相应的医保基金。 处方外流是前提条件 之所以还有很多省市未让定点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政策落地,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各地须出台配套措施,包括建立起医保处方流转中心,药店也需要建立对接处方的一系列软硬件,这些都需要整体规划布局和建设时间。 据了解,定点药店与定点医院的处方流转是药店接入门诊统筹的前提条件。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表示,今年在多地全面铺开的门诊统筹亦被视作推动处方外流的新窗口。事实上,今年以来,电子处方流转政策也在加速落地,湖南、安徽、山东、江西、黑龙江等地陆续开出省内首张电子流转处方。参保人凭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经药师处方审核后上传至省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可自行选择线下定点药店或互联网药店购药结算。(摘编自《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