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炒期货亏60万元

2023年7月27日

    都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但对吴女士而言,却是一理财,就亏损60万元!近日,湖南郴州北湖法院审理了这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2021年8月及10月间,原告吴某与被告余某多次沟通,余某以高收益为由劝说吴某进行期货投资,同时表示代为操作账户。吴某开通期货账户后,合计汇入71万元,并交余某打理。双方仅口头约定投资期间产生的收益按四成分配给余某。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期间,吴某发现期货账户多次亏损。2022年1月11日,余某让吴某添加了“分析师”即另一被告谭某的微信,随后,表示账户已由谭某操作。2022年1月19日,吴某委托平仓后,将账户内剩余资金112821.64元转出。

    法院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但通过微信就委托事宜进行了沟通并提供了期货账户,合同成立且合法有效。被告余某、谭某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对吴某的本金损失承担80%;吴某片面听信被告,亏损时仍任由被告操作账户,因此也要承担20%。(摘编自《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