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26日 星期一
- 社长:赵宝泉 总编辑:周钢
19部门发文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2025年5月26日
近日,民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作出全面系统安排。《指导意见》重点聚焦4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提升老年人政治参与水平 《指导意见》提出,强化老年人政治引领,面向老年人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基层宣传宣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宣传解读。发挥老党员在加强老年人政治引领中的作用。保障老年人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利。通过政务公开让老年人更大程度参与涉及老年人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提高政府涉老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管理的响应速度。 推进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开展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支持本领域本系统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开展志愿服务。引导老年人家庭成员和身边群众持续开展邻里守望、普法宣传、移风易俗、纠纷调解等志愿服务活动。注重项目引领,推进老年志愿服务项目化运行,做优做强“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品牌。突出集中服务,利用春节、重阳节等重要节庆节日,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志愿服务培训,帮助老年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工作者提升政治素养,提高技能水平。 提升参与社会活动质量 《指导意见》聚焦三方面内容提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质量,包括创新发展老年教育,丰富老年人文化服务供给,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 具体举措包括,合理设置基层老年教育学习点,推动老年教育进村(社区),鼓励民办老年教育机构服务村(社区)学习点;发挥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文化设施阵地作用,为老年人参与公共文化活动提供便利;鼓励和支持相关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增加面向老年人的优惠时段;提升旅游服务设施适老化水平,鼓励开发旅居养老、“家庭同游”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服务产品;加大服务老年人的基层体育工作骨干培养力度,加强对老年人科学健身的指导和帮助等。 强化社会参与保障 《指导意见》提出,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或人才市场,培育发展面向银发经济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其招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在优化社会参与支持环境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提升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适老化水平,加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智慧助老”行动,为老年人社会参与提供便利。统筹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县(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扩大基层老年人社会参与场地资源供给。全面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摘编自民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