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婆媳抢孩子引“意外”官司

2025年8月18日

    拥有抚养权的母亲想要接回孩子,不料却遭到前婆婆的拒绝,双方的矛盾因此升级,甚至还引发了一场“意外”的官司。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行政上诉案件

    2024年1月9日,周女士刚拿到女儿的抚养权纠纷判决书,就立马前往前婆婆家接孩子。没想到,前婆婆不仅拒绝开门,更不愿让周女士接走孩子。周女士情绪逐渐失控,敲门也变成了拍门、踢门,前婆婆因而以故意毁损财物之由报警。民警调查认定,周女士及亲友故意毁损财物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之后,前婆婆诉至一审法院,请求撤销某公安分局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法院一审驳回了前婆婆的诉请。于是,前婆婆又上诉至上海一中院。双方就事发当日是否损毁房门等问题争执不下。

    上海一中院审理认为,周女士不存在毁损财物的主观故意。而且因涉案地点的房门使用年限较长,存在裂痕,根据现有证据,无法确认涉案地点的房门损坏与周女士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据此,上海一中院判决驳回了前婆婆的上诉,维持原判。(摘编自《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