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展3年医养结合促进行动

2025年11月3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5部门10月29日发布《关于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的通知》,决定开展为期3年的医养结合促进行动。

    通知提出,到2027年底,实现医养结合政策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供给有效增加,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疗卫生与养老资源进一步共建共享,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通知提出,要依托现有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引导推动医疗资源较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引导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到2027年底,结合当地人口老龄化程度,推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直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基本实现医养结合服务县域全覆盖。

    针对人才队伍建设,国家和各地联动,引导和支持本地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医养照护与管理、养老服务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支持教师实践、学生实习。到2027年底,全国累计新增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布点不少于30个。鼓励医养结合机构配备营养指导员,为老年人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指导营养配餐,对低体重、高龄等老年人开展营养干预。

    为强化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保障,通知强调,重点从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保障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鼓励开展失智老年人特色服务、推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方面开展工作。到2027年底,失能、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不低于80%。(摘编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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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慢性病健康服务指导意见公布

    设立“一站式”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开展对接转诊服务、进行健康教育……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公布的《关于加强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更好地在城乡社区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优质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

    聚焦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意见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到2027年,开展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县(市、区)基本实现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全流程服务,慢性病患者对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的利用逐步提高;到2030年,慢性病系统连续服务模式在基层广泛应用,服务惠及人群进一步扩大。

    意见要求基层强化用药保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药品,保障患者获得长期处方服务和缺药登记配送服务。(摘编自《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