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3日 星期一
- 社长:赵宝泉 总编辑:周钢
“随手一拍”惹来官司
2025年11月3日
街拍这种看似记录生活的行为,究竟是否合法?近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一女士逛街时被偷拍上传网络,愤而维权。经法院审理,“随手拍”的摄影师和“随手发”的网民都涉及侵权。 当事人陈女士的朋友偶然在网上点开一张图片,她一眼认出图中人就是陈女士。原来,在2021年6月,陈女士在街头散步。摄影师李某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穿着吊带裙的身影定格,并随手将照片上传到了一个街拍爱好者微信群。这张照片随后又被张某和某传媒公司看中,送往多个城市参加摄影展,甚至被印制在画册上,公开售卖。 法院审理认为,摄影师李某未经同意擅自拍摄并传播,张某与传媒公司未取得本人授权,直接产生商业收益,均已构成肖像权侵权。 承办法官周磊指出,被告给照片配上“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的标题,易引导公众对陈女士的衣着作出贬低性评价,事实上也导致了其社会评价降低。因此,法院认定三被告同时侵犯了陈女士的名誉权,判令三被告立即删除所有侵权照片及链接,赔偿陈女士因维权产生的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书面道歉。 周磊表示,街拍行为可能触及多条权利“红线”,除了上述案件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如果街拍内容涉及他人私人生活场景,还会侵犯隐私权。他提醒,自由创作不能以牺牲他人权益为代价,应守住法律与伦理的底线。(摘编自《金陵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