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网络谣言毁了她全部

2025年12月1日

    来自广西南宁的林女士,用过去3年的时间与一个有关她的网络谣言斗争,茫茫人海中她不仅亲自找到了造谣者,还把他告上了法庭,历经一审二审,获得了胜诉。对林女士而言,官司虽取胜,但一则谣言改变了她的人生。(摘编自央视新闻)

    因一则谣言改变人生

    这一切,始于2022年7月17日,一场突如其来的信息骚扰。

    3年前,林女士在广西南宁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工作,结婚生子,并贷款买了房。一天,有人跟林女士说,她的个人信息跟照片被别人发在推特上了。上面有两张她的照片和她的微信名片,并附有极其露骨的文字,暗示可以通过添加微信私聊见面。林女士报了警。

    林女士开始寻找造谣者。她发现,在微博上有一个账号,与造谣者发布在外网个人主页上的内容高度相似。这个微博账号的地址显示也在广西,林女士投其所好,在自己新注册的一个微博账号上发布了一些信息,引起了对方的注意。林女士立刻向警方提供了这些线索。

    与此同时,这则谣言已经从工作波及她的家庭和孩子。她和丈夫协议离婚,孩子由父亲抚养。林女士工作停摆,这也让她没能力还房贷。

    将造谣者告上法庭

    2023年5月8日,造谣者向林女士发来信息约见面。确定对方姓黄且已经入住后,林女士和警察取得了联系。

    第二天,黄某发信息告诉林女士,自己已经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协议:黄某要在网上公开向林女士道歉,向林女士的家人和工作单位进行解释工作,并赔偿林女士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

    可黄某并没有兑现承诺。2023年7月12日,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对黄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但林女士并没有获得道歉和赔偿,决定将造谣者告上法庭,提出的诉讼请求与之前达成的调解协议基本一致。

    2024年5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20万元。

    黄某提出上诉,称与林女士是恋人关系,发表的照片是经过林女士认可或默认,发表信息是因为分手一时冲动。这个理由让林女士无法接受。

    二审维持一审原判

    2024年8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并未采信黄某提出他与林女士曾是恋人的说法,维持原判。

    2024年12月26日,在《广西法治日报》B4版中缝处,刊登了一则来自黄某对林女士的“道歉声明”。

    由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冻结了黄某的账户,并将黄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于黄某赔偿金额的执行,林女士已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向公众征寻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下落。目前,执行悬赏的申请还没有获得法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