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域养老服务可有更多惠民实践

2025年12月22日

    【社评】  本报评论员  彭臻玉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联合沪苏浙两省一市民政、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聚焦困难老年群体跨区域机构住养的核心诉求,通过打破地域壁垒、优化结算流程,让示范区内有实际需要的老人跨域享受相应服务。

    近年来,跨区域养老已成为一种新趋势。但不同地区在养老服务标准、保障政策、设施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异地上车、服务降级”的现象屡见不鲜。在此背景下,推动区域间养老服务同质同标、优惠同享,是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

    事实上,在民政部等部门2024年10月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中就明确提到,鼓励地方探索建立区域养老服务合作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地区开展跨区域养老试点探索。包括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此番新政在内的一些实践探索,已经为跨域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提供了多元范本与宝贵经验。此前,随着京津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三地已实现养老服务政策、机构补贴、等级评定、能力评估、人才培训结果“五互通”。在城市群之外,亦有浙江常山县与毗邻的江西玉山县通过老年助餐补贴政策异地互认,让两地老人得以同桌共餐、同享实惠。这些便民、惠民路径的核心逻辑在于打破行政壁垒,实现资源可共享、补贴可携带、资格可互认,最终让老年人受益。

    面对汹涌而至的老龄化浪潮,养老服务领域类似的区域协同显然已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期待这些创新实践能加速复制推广,从单一服务向多元协同拓展,让更多老年人能够自由选择养老地点、便捷享受优质服务,在跨域流动中收获稳稳的幸福,让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