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原业主欠的物业费该我们交吗

2025年12月22日

    山东青岛沈先生:前段时间,儿子通过中介机构买了一套二手房,签订了买卖合同并过了户。等他们腾了房,我们搬进去,在物业公司办理手续时,物业公司让我们先补交原房主欠的物业费。我们认为,原房主欠的物业费应该原房主承担,我们只需承担过户日期后的物业费即可。找到原房主,对方推辞“不过是两千元钱的事”。购房合同并没有对物业费进行约定,这个钱该不该我们交?

    答: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所购二手房有欠交物业费的问题,如果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关于物业费承担的具体约定,按约定执行;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因原物业费属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约定,所以之前所欠的物业费应由原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建议你们找物业主管部门介入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潇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