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扶老人被索赔22万”惹争议

2026年2月26日

    近日,一起“初中生扶老人被索赔22万元”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2月21日,据风芒新闻报道,事件中的女孩母亲郑女士表示,目前事情已经妥善处理,原告方已撤诉。

    此前报道提到,摔倒老人的索赔起诉已被法院受理,原本定于2月26日上午开庭。事情发生于2025年3月,福建莆田一名老人骑自行车时不慎摔倒。两名初中女生骑电动车转弯路过,短暂犹豫后主动上前搀扶。然而,老人自称是被女孩吓倒的,向法院起诉索赔22万元,包括2万多元医疗费以及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据交警部门认定,这是一起“无接触事故”:老人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两名女生因未满16周岁违规骑行电动车,且存在骑行未靠右、转弯未让直行的行为,承担次要责任。如今,此事以“撤诉”收场,但引发的热议仍然不断。不少网友对“责任划分”“索赔金额”等意见不一。

    针对这起事故,拥有26年从警经历、江西安喜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晓东分析认为,事故的处理认定应基于两个原则。一是危险原则。两名女孩所骑电动车从十字路口出现,挡住了老人的前行方向,老人若不左转避让便会发生碰撞。当然,老人在此次险情中操作不当、避让失误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二是路权原则。女孩骑电动车未靠道路右侧行驶,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摘编自大众新闻、风芒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