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6月8日 星期一
- 社长:赵宝泉 总编辑:周钢
“无薪试岗”别成“有心坑人”
2020年6月8日
“试岗5天,合格者从正式上岗后起计发工资,未达成用工协议者不付劳动报酬。”近日,有媒体报道,部分企业为了避开试用期用工成本,选择招非全日制员工、无薪培训轮岗、签短期无薪上岗协议等违法方式“试用”员工,让本该拿到报酬的劳动者白干活。 疫情当下,就业难免受到影响。个别企业趁机打起了歪主意,通过无薪试岗,获取免费劳动力。对这种无薪试岗行为,专业人士认为违反了劳动法律,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纠正,并完善用工制度。 实际上,用人单位不可能不清楚无薪试岗行为存在违法嫌疑,但因为掌握着用人的决定权,对有些劳动者的“自觉让步”可能心领神会,更可能对推而广之乐此不疲。然而,企业违法试岗其实是一种高风险运营,侵犯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同时,也有可能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在当前的环境下,就业不仅仅关乎求职者个体,更关系社会稳定,别让“无薪试岗”变成“有心坑人”。(江苏扬州 卞广春 5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