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去世后手机号如何处理

2023年7月24日


老年痴呆患者书写遗嘱大多无法公证

    关于遗产继承,许多人都有疑惑。对此,杭州市禹航公证处公证员王巧珍一一做了解答。

    问:亲人去世后,手机号怎么处理呢?

    王巧珍:如果这个号码是普通号码,那么按照现在规定,只要机主不使用,三个月就会自动注销;如果是有特别纪念意义的号码或者是靓号等,还有的号码是关系到死者生前债务、业务等,可以由死者的所有继承人发表声明,同意该手机号码由谁使用,并办理公证,提交材料和审查。

    如果亲人生前手机号码内有充值余额,则属于遗产范围,就需要办理遗产公证。亲人生前的手机套餐问题也属于遗产范围,同样也需要办理公证。另外,因为手机充值余额不能转移给他人,建议子女们可在父母生前绑定父母手机号代为支付。

    问:事实婚姻中的一方可以继承吗?

    王巧珍:这个要分两个时间段。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为事实婚姻。所以,根据民法典规定,在这个时间内的事实婚姻中的一方和子女都有继承权。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即便是通常意义上所称的“事实婚姻”(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上称为“非法同居关系”,即使起诉到法院,也会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个同居关系中的一方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所以无权继承。

    但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同居关系内所生的子女也享有继承权。

    问:凭阿尔茨海默症患者所立遗嘱可以继承吗?

    王巧珍:一般认为,阿尔茨海默症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实患者也要分阶段。而且,如果是在没有发病期间,和正常人是一样的,也就不能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过,是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法院认定。民法典规定,对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里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对阿尔茨海默症患者所留的遗产,需要办理遗产公证。在法院受理的遗产纠纷案例中,涉及阿尔茨海默症患者生前所立遗嘱,当事人一方单方委托鉴定机构出具对所立遗嘱人患有器质性痴呆(即老年痴呆),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据此向法院主张所立遗嘱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相悖,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目前,在做遗产公证时,大部分公证机构不对这类病人的书写遗嘱进行公证,而是采取面对面公证核实办理。

    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继承遗产?

    王巧珍:仍有继承权,任何人无权非法剥夺。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相关民事权利义务由指定的监护人代为行使,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问:户口本都不能证明亲子关系吗?

    王巧珍:在遗产继承中,因为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相关规定,户口本并不一定能完全反映被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情况。比如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子女、父母等,有可能因为迁移,在户口本上不能完全体现。建议生前以遗嘱形式确定财产的归属;继承开始后,及时办理公证手续。(摘编自《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