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8月18日 星期一
- 社长:赵宝泉 总编辑:周钢
“靠墓吃墓”,吃相难看
2025年8月18日
日前,经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据查,从2013年11月至2024年6月,时任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乙村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郭某,利用负责管理公墓的便利条件,在已建成墓穴的内部空隙地带,以及紧邻墓园的周边集体土地上,私自搭建、扩建墓穴,共计200余个,其中116个墓穴已被售出,非法所得共计190余万元。 《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公墓是殡葬服务事业的组成部分,由主管殡葬事业的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建立、平毁公墓或出售墓穴,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墓区或以服务为名变相经营。郭某身为村委会主任助理、公墓管理者,对这些规定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搭建、扩建墓穴,大发“死人财”,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完全是咎由自取。 这一案例也提醒有关部门,千万不能放松对基层公墓的日常巡查,更不能忽视对公募管理人员的监督,严防“蚁贪蝇腐”。(江苏沭阳 吴旭 60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