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交物业费不得停水热电气

2025年12月11日

    针对业主与物业服务人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并呈现出群体性、易复发、化解难等特点,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妥善应对物业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实质性化解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在内的民事纠纷。

    物业费引发的纠纷是最为常见的案件原因。业主张某诉物业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张某因欠交物业费被禁止使用所住单元电梯及门禁系统,与物业公司交涉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恢复其对电梯及门禁系统的使用功能。法院审理指出,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张某虽欠交物业费,但物业公司不应以不给业主激活门禁卡、不能正常使用电梯门禁系统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对张某欠交物业费的违约行为可另行依法维权。经法院依法释明后,物业公司恢复了张某对门禁系统的使用。

    最高法表示,物业服务人催交物业费应采用合理方式,但不应以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方式催交。(摘编自《北京晚报》)